傱錢、攤提、與經營團隊

Posted by 每特17劃 on 2017-04-23

傱錢、攤提、與經營團隊

傱錢

https://itaigi.tw/k/到處籌錢

學生時期自行約打球時,要自備用具。學生時還沒什麼收入,但當時球具或球棒也不少錢。於是會有人號召帶頭 “傱錢” ,一起湊錢分攤費用。假若一個籃球 450 元, 3 個人分是每人出 150 元,5個人分就 90 元。 9 個人分就只要均出 50 元。於飯錢跟零食錢間省喫儉用就能湊得。

於是在多人合作協力下,就有了 “分母效應” 。 有 N 個人分攤,就有負擔就均分呈 1 / N 。

股東

假設一家小公司要聘請員工,假設是月薪 3 萬元。 一樣比照 “分母效應” 若只有2個股東分擔,則每人出 1.5 萬。 若有 15 個股東,則均攤為 2000 元。

然而,不僅只是被動的分母效應。

若 15 個股東行有餘裕而決定一起加碼 400 元,那乘上 15 個股東,則月薪水平能提高到 3.6 萬。在徵才市場更有競爭力。

於是,不僅是負擔分攤的 1/N 效應。 還有主動加碼放大 N 倍的 “倍數效應”

以此來看, 股東 2 人, 跟股東 15 人的對比。 一是分攤 1/2 跟放大 2 倍,另一是分攤 1/15 跟放大 15 倍。 兩者一來一往, 就產生了此消彼長的差距。

上市公司

進一步推及更大規模的公司運作。 上市公司(註1)常有上千萬份股權,若估以千份股為一股東人,估計有上萬人的股東。

以微軟全盛時期的 Bill Gates 個人持股比例 8% 為例,由於他掌有經營權跟主要決策權,他所作的決定,僅分擔 8% ,而能驅動其餘的 92 %的分母,其槓桿比達 11.5 倍。而公司決策影響力,所擴及的實際股東數,有 8 萬多人以上。

因爲有這樣的機制,使得少數的人得以將其影響力放大千倍、萬倍,而能付諸執行大規模的行動。

控股公司

試想:

A 君以 100 萬元的資產取得 B 公司 51%股權與決策權,得以動用 B 公司 700 萬的資源。

而 B 公司再以其 700 萬值的資源,取得 C 公司 51% 股權與決策權,而得以動用 C 公司 4900 萬的資源。

於是,A 透過間接控股的方式,得以 100 萬元的資產,間接透過 B 而獲取 C 之 4900 萬的資源。其槓桿比達 7 x 7 = 49 倍。

溝通、共識

有這麼強大的槓桿利器,為何不是隨處可得呢?最簡單的問題就是:

人家憑什麼當分母?!

人一多,立刻面臨的問題就是,溝通與共識。 每個人有不同的價值觀跟偏好。 人多嘴雜,N 個人就有 N 種想法跟利害關係。 隨人數變多,溝通成本快速增加、共識形成效率低落。

而凝聚跟維繫這 N 個人成為連動共同體,其核心就在於經營者與經營團隊。

參考資料

  • 註1: 國內公司申請標準 - TWSE 臺灣證券交易所
    • (片段一)

      2. 資本額:申請上市時之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六億元以上且募集發行普通股股數達三千萬股以上。
      
    • (片段二)

      4. 股權分散:記名股東人數在一千人以上,公司內部人及該等內部人持股逾百分之五十之法人以外之記名股東人數不少於五百人,且其所持股份合計占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或滿一千萬股者。